通识教育学院 单位职责
1.规划与制度建设:负责学校通识教育(含大学语文、高等数学、大学物理、美育、劳动教育)的工作规划、相关制度的研究制定及组织实施。
2.行政与综合保障:负责学院党建、思想政治教育、师德师风建设与安全稳定工作。
3.课程体系建设:负责全校大学语文、高等数学、大学物理、美育、劳动教育课程的建设、培养体系设计开发及组织实施。
4.师资管理:负责通识教育(大学语文、高等数学、大学物理、美育、劳动教育)专、兼职教师的评聘、考核及培养工作。
5.科研与学科建设:组织申报教研科研项目,开展通识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。
6.考核评价:负责学校劳动教育工作考核。
7.基地与社团建设:负责特色社团的管理与建设;负责思政教育基地、会堂等文化场馆(基地)的开发、管理和运维;负责劳动教育校外基地的建设开发。
8.学科竞赛与展演:负责组织指导省级以上相关学科实践竞赛、展演活动。
9.语言文字工作:完成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相关工作任务。
10.信息化建设与运维:负责本单位信息化建设及系统运维管理。
11.专项任务落实: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美育中心工作职责
1.统筹规划与体系建设:统筹全校美育工作,制定美育发展规划,完善美育体系与制度;落实国家与省美育政策要求,对接省属高校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美育指标,履行省美育教指委、省大学生艺术团联合会相关职责。
2.课程建设与教学管理:构建美育课程体系,落实公共艺术课程教学规范,开设线上线下结合课程,打造精品课程;统筹美育教材建设、编写、选用与更新,推进“五育并举“融合育人,做好教学组织、质量监控与运行管理。
3.师资队伍建设:完善教师美育素养提升机制,激发教师职业的美育功能,协助全员美育意识和美育素养的提升;负责美育师资选聘、培养、培训与教研交流,提升教师美育教学与研究能力。
4.艺术团体与特长生管理:负责高水平艺术团、美育类社团建设与日常指导,规范艺术特长生培养与管理,培育品牌艺术团队。
5.实践活动与载体运营:开发、运行美育实践载体,策划组织高雅艺术/戏剧名作进校园,组织参与省级及以上艺术展演、竞赛研学等实践活动。
6.基地建设与资源运维:整合校内外美育资源,推进与校企地合作;负责校内美育场馆运维管理、校外美育基地开发建设,开展社会服务与协同育人。
7.理论研究与交流展示:开展美育课题研究、学术交流、竞赛展演与成果推广,加强对外美育合作交流,挖掘校本特色美育内涵,提升学校美育影响力。
8.督导评价与信息化:建立美育督导、评价与成果认定机制,指导二级单位美育工作并考核;对接省级及以上美育智慧平台,负责校内美育信息化建设与运维,做好迎评迎检工作。
9.专项任务落实:完成上级交办的美育工作。
师德师风监督信箱:tscxsdsf@jsviat.edu.cn
院长办公室:0516-83996387
美育教研室:0516-83996273
劳动教育教研室:0516-83889992


